收储商业用地01地块(第一部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收储商业用地01地块(第一部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收储商业用地01地块(第一部分)

占地面积:13395.51m2

地理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中路与香元排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2个子地块组成,其中子地块1中心坐标E114.281903005°,N22.772402304°,子地块2中心坐标E114.281860090°,N22.773327666°

项目责任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深圳市碧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要求,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地块需要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9。根据调查情况,该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企业均已停产,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均已搬走,除安东尼奥家具厂原控电房及仓库未拆除外,地块内所有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硬化层均已拆除通过人员访谈结合历史遥感影像图了解到,调查地块利用历史如下:

①1994年之前,该地块为山林地,未开发利用;

1994年,子地块2中部及东侧建设成立厂房,入驻两家企业,分别为台利饰品厂、雅将二厂(雅建饰品厂),其余部分为荒地。

1999年,子地块1西南侧建成厂房,入驻企业为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子地块1部分用地位于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的生活办公区,子地块1其余部分为坝下路。

2001年,子地块2北侧建成厂房,入驻企业为申金五金厂,申金五金厂约250m2位于子地块2内。

2004年,子地块2南侧建成厂房,入驻企业为精致木器制品厂。

2005年,子地块2西侧建成厂房,入驻企业为安东尼奥家具有限公司。

2010年,子地块2北侧原申金五金厂搬离,重新入驻企业为深圳市奕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4年,子地块2北侧原深圳市奕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离,重新入驻企业为深圳市龙岗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坪地第十八回收站。

2017年,地块及周边开始拆迁,除子地块1内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子地块2内安东尼奥家具有限公司外所有企业搬离,子地块2中部及东侧厂房拆除,其余为空置厂房。

2020年,子地块1内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厂房拆除。

20234月,地块内北侧安东尼奥家具有限公司搬离,除原控电房及仓库未拆除外,其余构筑物均已拆除

20234月至今,除安东尼奥家具厂原控电房及仓库未拆除外,地块一直为空地。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共存在8家生产型企业,涉及生产行业为圣诞饰品制造、木制品制造、五金配件加工、家具制造,地块的潜在污染源①吹塑车间吹塑过程中塑料加热释放邻苯二甲酸酯类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的风险,吹塑过程中塑料加热释放注塑废气,废气中含有氯乙烯、苯乙烯气体,通过大气沉降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氯乙烯、苯乙烯污染②喷漆时使用的油性漆及喷漆废水撒漏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苯系物(笨、甲苯、乙苯)污染的风险;③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运行与维护中机油的跑冒滴漏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污染的风险;④金属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铜、镍、铅、锌污染的风险;⑤变压器拆卸过程中绝缘油的泄漏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污染的风险,其潜在污染途径主要为各生产过程中的滴漏以及各生产设备使用过程及维护时机油的滴漏等,通过地表裂缝渗入地下土壤。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子地块1内历史用途主要为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宿舍,不涉及企业生产活动子地块2内历史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历史入驻企业有过饰品厂、家具厂、木制品厂、五金厂,出于保守考虑,将子地块213296.34m2)整片区域作为疑似污染区域,子地块199.17m2)作为非疑似污染区域。地块潜在污染因子为铅、铜、镍、锌苯系物(笨、甲苯、乙苯)总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卞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苯系物。上述污染因子在生产活动中可能通过遗撒、渗漏等污染途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于20230921~24925~26进行土壤钻孔土壤样品的采集以及地下水监测水井的建立;于202310711日进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点位(S1~S13)、7个地下水监测井(W1~W7),其中,子地块1布设土壤点位3个(S11~S13)、地下水监测井3W5~W7;子地块2布设土壤点位10个(S1~S10)、地下水监测井4W1~W4,钻孔深度为5-9m本次初步调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66包含9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基本45、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卞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合计54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口,采集地下水样品9包含2现场平行样),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 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卞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多氯联苯类合计41项。

该地块拟转变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因此土壤各检测项目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 /T 67-2020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作为筛选值,以上两个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锌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17项有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铜、铅、镉、镍、锌、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7项指标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收储商业用地01地块(第一部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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